2015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1日开始、8月22日顺利结束。今年是教育部确定的“高考改革落实年”和“招生秩序规范年”,在省招委会主任、副省长李红的直接领导下,我们严格贯彻教育部和省招委会的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规范招生管理,加大信息公开,优化考生服务,逐步形成了规范化、程序化、公开化的招生录取机制,录取过程平稳顺利,圆满完成各批次、各科类的录取任务,实现了公平招生、阳光招生的目标,得到了考生、家长和招生院校的认可,社会反映良好,苏树林省长给予充分肯定。招生录取期间,省人大、省政协领导分别到录取现场视察,也充分肯定了今年的高招录取工作。
(一)优质高校增招幅度大,本科录取比例历年最高。今年全省共有高考考生25.24万人(普通高考18.93万人、高职入学考试6.31万人),合计录取新生21.97万人,录取率为87%,本、专科比例为58:42。其中,6月普通高考录取本科12.26万人、专科4.77万人,1月高职入学考试录取本科0.55万人、专科4.39万人。根据省领导指示和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我们加强与省外高校沟通交流,通过热情服务积极争取省外优质高校的招生计划,经过努力,今年“985”、“211”高校较大幅度增加了在闽招生计划,实际录取近1.46万人、增招1152人,增幅达8.6%;其中“985”高校实际录取5497人、增招587人,增幅达12%,较好地满足广大考生“上好学”的需求。
(二)高招改革稳步推进,新政策成效明显。为了提升高校生源质量,促进入学机会公平,加强小学、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今年推出了三项改革新政策,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首次组织实施国家高校农村专项计划,继续实施省属本科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共录取农村学生1186人,提高了农村考生入读重点高校的比例。二是首次实施省属高校师范男生免费教育招生试点,受到基层学校和社会的欢迎,有助于改善小学、幼儿园师资队伍的性别结构。三是进一步规范录取降分政策,缩小降分院校范围和降分幅度,首次实行本科二批公办高校不降分录取政策,高职(专科)院校最大降分幅度由80分减少为50分,提升了高校生源质量。
(三)录取管理严格规范,投诉率历年最低。今年是招生录取工作管理最严格、最规范的一年。省招委会成立由省教育厅厅长黄红武任组长的录取现场领导组,下设若干录取职能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职能部门相互制约、纪检部门全程监督的有效工作机制。严格执行高校招生录取工作“26个不得”的要求,加强招生计划管理,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全体人员签订责任书,树立招生工作人员“不敢为、不能为、不想为”意识,从思想认识、工作机制上杜绝乱作为现象。省监察厅和驻省教育厅监察室在录取现场设立监察组,实行全程实时监督,强化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录取过程及时有效处置各类信访、咨询事项,信访件比往年明显减少,没有出现群体性事件或过激的上访行为。同时,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的项目和分值,加强对享受高考加分照顾考生和农村专项计划、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的考生资格审核和公示工作,促进了招生公平、公正。
(四)招生录取阳光透明,公开力度历年最大。今年,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力度,通过省考试院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及时、全面地公开招生录取政策和信息、征求志愿计划等。首次第一时间公布艺术类本科批次各院校、专业录取最低位次考生成绩,及时公开文史理工类、体育类各批次招生院校(专业)的最低投档分,以及高考加分、自主招生、保送生等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方便考生及时了解相关录取信息。开展“录取现场开放日活动”,邀请考生、家长及新闻媒体代表到录取现场观摩,向社会公开录取工作的过程,深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好评。
(五)服务质量不断提升,社会满意度提高。坚持以考生为本,不断提升服务质量,认真做好招生录取各项服务工作。为了更好地指导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我们先后在福州、泉州、漳州、厦门举办了4场大型公益性高校招生咨询会。在录取现场设立“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和“咨询信访接待处”,开通8部咨询电话、1部监督举报电话,方便考生和家长来电来访咨询,共受理了2.23万个咨询电话、接待80多批次来访,对咨询、反映的问题均及时处理并反馈。及时通过考试院网站和新闻媒体公开录取工作进展情况和时间安排,发布近30条征求志愿公告或温馨提醒,指导考生按时填报征求志愿。根据录取进展情况,本科免费师范教育男生招生增加了一次征求志愿,文史理工类高职(专科)批两次征求志愿时间从1天增加为3天,方便了考生选择填报升学志愿。考生、家长和社会满意度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