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防疫产品的规范
根据法规(EU)2016/425制造的PPE、指令93/42/EEC和法规(EU)2017/745制造的产品可以在整个欧盟内部市场自由流通,成员国不得对此类产品的制造和投入市场提出额外和不同的要求。
(一)法规(EU)2016/425范围内的产品:一次性和可重复使用的预防颗粒物危害的口罩、一次性和可重复使用的防护工作服、手套和护目镜(用于预防和抵御如病毒等有害生物因子)。
(二)指令93/42/EEC和法规(EU)2017/745的范围内的产品: 外科口罩、检查手套和某些类型的隔离衣。
Tips:对企业的建议
欧委会出台的此项建议,需要结合企业出口目标国的具体情况。而欧盟市场监管当局也将会重点抽查防疫相关产品,以防止不合格产品带来的严重风险。企业应当确保出口产品符合欧盟相关法规标准的基本要求,方可进行出口,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更详细的内容,可查看《关于COVID-19疫情期间的合格评定和市场监督程序的(EU)2020/403号建议》原文或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