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采取类别+积分,类别优先,后取积分招生方法。
罗湖区学位类型及积分
先按不同的类别给予基础分,然后根据申请人的户籍、居住、计生、社保等不同情况计算积分和加分。
即罗湖学区积分=基础分+积分+加分
罗湖2017学位申请分类及积分表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一、基础分
罗湖学位类型共分A、B、C、D、E、F六类,并获得相应基础分。
A类:100分
1、学区地段户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的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或原居民祖屋。
2、国家级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或海外高层次A类人才、现役军人子女,父母在学区实际居住。
B类:90分
1、深圳户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
2、享受深户待遇的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父母或监护人学区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
C类:80分
1、学区地段户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住房为特殊房产;或住祖辈房,户口与祖辈同一户口本,有无房证明。
2、享受深户待遇的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住房为特殊房产并实际居住。
D类:70分
1、罗湖户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租房居住,有无房证明。
2、深圳户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住房为特殊房产并实际居住;或住祖辈房,户口与祖辈同一户口本,有无房证明。
3、非深户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港澳籍I类儿童父母在学区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
E类:65分
1.深圳户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港澳籍I类儿童父母在学区租房居住,有无房证明。
2.享受深户待遇的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租房居住, 有无房证明。
3.非深户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住房为特殊房产并实际居住。
4. 港澳籍II类儿童,父母在学区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
F类:60分
1.非深户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租房居住,有无房证明。
2. 港澳籍I类、II类儿童,父母在学区住房为特殊房产或租房;港澳籍III类儿童在学区居住。
说明:
1)“住宅类商品房”系指房产用途为“住宅”或“商住两用”。
2)原居民祖屋如果没有合法产权证明的应由股份公司证明儿童父母(或监护人)为原居民并拥有产权。
3)居住在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能证明房产确属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所有并实际居住的,按特殊房产处理。
4)港澳籍适龄儿童,父母为深圳户籍的定为“港澳籍I类,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的定为“港澳籍II类,父母为深圳以外内地户籍的定为“港澳籍III类。
5)2017年开始,用商务公寓类房产在罗湖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学位,须提供无房证明和实际居住证明,按特殊自有房产处理。
6)非深圳户籍租房户要求地段内合法租房居住至少一年以上作为基本申请条件。
(以《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签发日期为准,截至2017年3月31日止满一年)。
二、积分和加分
根据申请人的户籍?居住、计生、社保等不同情况计算积分和加分。
(1)深圳户籍儿童
a.父母在学区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的按《房产证》发证日期,每满1个月积3分。自有特殊房产不积分。
b.租房的按《房屋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时间,每满一个月积2分。租住商务公寓或特殊房产,提供《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不积分。
(2)非深圳户籍儿童
按申请儿童父母(监护人)累计缴交社保(养老+医疗)时间,每满一个月积1分。
积分按二项同时参保时间计算(补交不计),如果参保时间不一致,则按参保时间较短险种计算。
PS:2017年起,取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作为学位申请材料。
(3)加分项目:
a.独生子女加60分;二孩加40分;政策外出生但已接受处理加10分。
独生子女和政策内生育加分需提供《独生子女证》或其他相关计生证明材料。
b.非深圳户籍儿童父母为深圳户籍或双方有居住证(或一方为深户、一方有居住证)加20分。
c.实行大学区招生的地段,申请原地段学校的A、B类加30分;C、D类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