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累加分
1、计生加分
独生子女加6分,政策内生育加4分,政策外生育但缴清社会抚养费加2分。
2、入户时长加分
深户儿童,按其父母一方入深户时间每满一个月加0.1分,累计不超过20分;
其父母为非深户的,无加分;
其法定监护人为非父母关系的,无加分。
3、社保加分
非深户儿童,父母均为非深户的,按父母一方缴纳在深 “养老+医疗”的社保时间,每满一个月加0.1分,累计不超过20分;
其中社保时间为连续计算,如中途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续保时间开始计算。
父母一方为深户的直接加20分。
其法定监护人为非父母关系的,无加分。
PS:以申请学位当年4月1日为截点,申请人父母至少一方需提供满1年的在深社保,缴纳险种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4、房产加分
具有产权房,且有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房产证的,按房产证发证日期(微利房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每满1个月加0.1分,累计不超过20分。
PS:自有产权房的,购房手续需在申请学位当年4月1日前完成。
房产证用途必需为住宅,监护人合法产权需在50%以上(含50%)。
住自有房属军产房、自建房、集资房或祖辈房的,住房项不享受加分。
5、租房
租房且持有符合时间要求的红本《房屋租赁凭证》的,按登记备案时间,每满一个月加0.1分,累计不超过20分。
PS:
⑴深圳户籍儿童持申请学位当年4月1日前登记备案的红本《房屋租赁凭证》的,每满1个月积0.1分。
⑵非深圳户籍儿童必须持有申请学位前一年4月1日及之前登记备案的红本《房屋租赁凭证》。
住集体宿舍、廉租房的,住房项不享受加分。
6、居住证加分
非深户儿童父母双方都提交有效居住证的另加2分。
盐田积分对照表及说明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说明:
1.房产用途必须为住宅,监护人合法产权须在50%以上。
2.累加分中,住自有房属军产房、自建房、集资房或祖屋的,住房项不加分。
3.累加分中,住集体宿舍、廉租房的,住房项不加分;持蓝本《房屋租赁信息》的,住房项不加分。
4.累加分中,父母入户或社保购买时间,以及购房或租房时间的计算,截止至申请学位当年4月1日;
其中社保时间需连续计算,如中途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含3个月),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续保时间开始计算,补缴的社保不算积分。
5.《房屋租赁凭证》的积分方法:
⑴深圳户籍儿童持申请学位当年4月1日前登记备案的红本《房屋租赁凭证》的,每满1个月积0.1分。
⑵非深圳户籍儿童必须持有申请学位前一年4月1日及之前登记备案的红本《房屋租赁凭证》或蓝本《房屋租赁信息》,系统只对红本《房屋租赁凭证》的租赁时长进行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