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户籍儿童
(1)《南山区2018年秋季小学/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
(2)全家户口本;
(3)住房材料
购房户:
儿童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
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
租房户:
必须提交在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
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但不能积分;
(4)父母必须到本市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或核对计划生育信息。
(5)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或在读证明;(申请初一)
(6)学生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可在学生注册时提交)。
2.非深圳户籍儿童(大陆地区)
(1)《南山区2018年秋季小学/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
(2)全家户口本;父母在深《居住证》;
(3)住房材料
购房户:
儿童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
PS:申请学位的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其他用途,如商铺、厂房、仓库、办公、商务公寓等。
若家长用商住两用公寓申请学位的,须提供该家庭在深圳市的无房证明。
租房户:必须提交在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
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但不能积分;
从2019年4月30日起,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此前受理的《房屋租赁信息》申请,租赁期限不超过2019年12月31日。
(4)父母持有效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
(5)父母必须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相关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前建议先电话咨询各街道计生部门或社区工作站);
(6)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或在读证明;(申请初一)
(7)学生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可在学生注册时提交);
(8)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3. 港澳籍学生
(1)《南山区2018年秋季小学/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
(2)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父母本市居住证、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
(3)购房户:学生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
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
租房户:必须提交在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
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但不能积分;
(4)父母持有效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
(5)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或在读证明;(申请初一提供)
(6)学生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可在学生注册时提交);
(7)父母必须到本市户籍地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相关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前建议先电话咨询各街道计生部门或社区工作站);
(8)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出具有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