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山区积分入学项目及分值标准
申请入读学生户籍情况
满分为30分
深圳户籍分为3类
学生是学区内户籍(指学生户籍地址在本校学区图红线范围内且户主是学生父母)——30分
学生是南山区户籍——26分
学生是南山区以外本市其他区户籍——20分
非深圳户籍(含港澳籍适龄儿童)分为4类
父母双方一方是深户,另一方持有居住证(含父母双方是深户)——20分
父母双方均办理了居住证——18分
父母双方只有一方办理了居住证(含父母单方是深户,另一方无居住证)——0分
学生父亲或母亲是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20分
不想自己一个一个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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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入读学生家庭住房情况
满分为40分
学区内购房分为8类
购房3年或以上(2016年8月31日前购房,且父母产权51%(含)以上,含申请入读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且业主与学生全家的户口在一起)——40分
购房3年以下2年以上(2016年9月1日后至2017年8月31日之前购房,且父母产权51%(含)以上,含申请入读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且业主与学生全家的户口在一起)——38分
购房2年以下1年以上(2017年9月1日后至2018年8月31日之前购房,且父母产权51%(含)以上,含申请入读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且业主与学生全家的户口在一起) ——36分
购房1年以下(2018年9月1日后购房,且父母产权51%(含)以上,含申请入读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且业主与学生全家的户口在一起) ——34分
购房,父母产权占30%(含)至51%(不含)的 ——30分
购房,父母产权占30%(不含)以下的——20分
购合法集资房或者合法自建房(需提供街道办证明) ——20分
购单位自建房(需提供单位内部买卖合同)——15分
学区内租房分为7类
提供红本“租赁凭证”的才能积分,提供蓝本“房屋租赁信息”的不能积分;深户儿童本人及父母在深圳没有购房的享受加分:
1.①儿童户籍地址属于申请学校学区内的在原选项分值基础上加12分;
②儿童户籍地址属于申请学校学区外的在原选项分值基础上加7分)
政府廉租房、公租房、周转房(转租户不能申请)——20分
2.申请入读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且业主与学生全家的户口不在一起——20分
3.单位宿舍。居住2年(含2年)以上(在2017年4月30日之前入住)——9分;居住2年以下(在2017年5月1日之后入住)——7分
4.租房5年以上(租赁凭证在2014年4月30日前签订)——15分
5.租房5年以下3年以上(租赁凭证在2014年5月1日-2016年4月30日之间签订)——12分
6.租房3年以下2年以上(租赁凭证在2016年5月1日-2017年4月30日之间签订)——9分
7.租房2年以下1年以上(租赁凭证在2017年5月1日-2018年4月30日之间签订)——7分
温馨提醒:非深户儿童家庭居住时间连续不满1年的,不具备申请学位资格;深户儿童家庭居住时间连续不满1年的,可以申请学位,但本项不积分(说明:连续居住满1年的计算,以申请学位时为基点向前倒算)。
申请入读学生计划生育情况
(满分为20分)
A:独生子女----20分
B:政策内或全面二孩----18分
C:政策外但已接受处理----10分
D:政策外未接受处理或数据有误----0分
申请入读学生父母缴纳社会保险情况
(满分为10分)
1.申请入读学生为深圳户籍的(无需查验父母就业情况)—10分
2.申请入读学生非深圳户籍的需查验父母有无社会保障卡,分为2类
双社保(单亲家庭按双社保计分,但需查验相关法定证件或文书)——10分
单方社保——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