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3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在福田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在福田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户籍的儿童、少年或享受深圳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2)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小一报名入口:
http://ftjyk.sz.edu.cn/visitftmbxyjz
初一报名入口:
http://ftjyk.sz.edu.cn/visitftmbcyjz
(四)系统补录(现阶段进行中)
5月20日14:00为网上民办学校补录报名开始时间,由家长自行登录补报民办学校志愿。
去年,福田区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可适当放宽条件通过招生系统补录,今年尚不清楚。
(建议填报之前,先咨询学校相关事宜,联系电话见文末。)
三.报名材料准备
(学校只验原件)
(一)深圳户籍儿童
(1)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就学儿童及父母的身份证和全家户口簿,必要时要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2)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①由我市规划和国土部门出具的住宅用途的深圳房地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②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必须为整套房屋且有效期为一年以上);
③监护人与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④军产房、集资房、单位宿舍或其它住房等有效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
以单位宿舍申请学位需提供以下材料:(1)监护人所在工作单位提供拥有该住房的合法使用权证明材料(房产证或租赁凭证,如提供租赁凭证需符合初始发证日期的要求);(2)监护人工作关系证明(社保缴纳清单);(3)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4)家庭在深圳市无房证明。
分配给单位再转租给员工的公租房、人才房等视为单位宿舍。
(二)非深圳户籍儿童
(1)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就学儿童的身份证、户口簿,必要时需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2)父母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
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
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提供深圳市居住证。
(3)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参照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入学的住房住址证明材料);
(4)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需提供具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功能的有效深圳市劳动保障卡;
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免提供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三)港澳台籍儿童
(1)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就学儿童的身份证、户口簿,必要时需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2)父母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
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
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提供深圳市居住证。
(3)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参照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入学的住房住址证明材料);
(4)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需提供具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功能的有效深圳市劳动保障卡;
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免提供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四)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属于享受政府特殊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