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保障中心将于9月17日
开展部分保障性租赁房选房工作
本次涉及的申请家庭分别为:
符合单列分配三房型保障性租赁房申请家庭(2017年第一批及2018年第一批)
符合优先分配三房型保障性租赁房申请家庭(2016年第二批、2017年第一批及2018年第一批)
已确认轮候资格的10户申请家庭符合单列分配三房型保障性租赁房选房条件,具体选房时间安排如下:
已确认轮候资格的29户申请家庭符合优先分配三房型保障性租赁房选房条件,具体选房时间安排如下:
选房地点: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3楼市住房保障中心
温馨提醒
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房,未按规定签订《选房确认书》或选房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申请资格,其批次申请人顺序号作废。
文: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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