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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昨日对外公布了
2019年厦门市中小学收费项目和标准
快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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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期与去年相比
收费项目及标准保持不变
来看更多详细解读~
小学和初中属于义务教育,公办校不收学杂费、借读费、课本费。从2011年秋季起,对经统筹进入民办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随迁子女也免除学杂费、课本费、簿籍费。
从2014年秋季开始,我市对民办中小学分级收费,即首先由各区教育局为民办校评定等级,不同等级收费不同,并实行“最高限价”。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经过区教育局派位进入这些民办校,不用交学费,由政府买单;不符合条件的,按最高限价收费。
民办小学、初中学费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免收住宿费,公办高中校住宿费以报市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收费标准为准。民办中小学校住宿费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批复的收费标准为准。
高中学校课本费按省规定目录预收,多还少补。三级以上高中每生每学期簿籍费不超过70元,一般普通高中每生每学期簿籍费不超过60元。
公办高中学费
从前年开始,市教育局不再公布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目前,厦门的公办幼儿园都是区属的,区属幼儿园由各区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制定。
厦门晚报记者 郭文娟
责任编辑 杨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