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教育局、语委,各直属中小学校:
为贯彻落实《厦门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办法》和《厦门市教育局关于推进闽南方言与文化进校园工作的意见》(厦教语〔2016〕10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闽南方言与文化进校园工作,经研究,决定举行厦门市第四届学校闽南文化艺术表演现场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办单位
厦门市青少年宫。
二、比赛时间
2019年11月第四周(闽南文化周),初定在2019年11月底前的双休日,具体将另行通知。
三、比赛地点
厦门市青少年宫C栋红领巾剧场。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育青路10号(即厦门一中初中部旁,乘公交车在一中站下车)。
四、比赛分组
本次比赛分幼儿组、小学组和中学组(含高中、中职)三个组别。
五、节目要求
每个节目为2人以上的集体表演,不分表演类别,可以选语言类(如:闽南童谣、答嘴鼓、相声、小品、讲古、闽南话古诗词吟诵等),也可选戏剧表演类(如:闽南童玩、南音、芗剧、歌仔戏、木偶戏、高甲戏、闽南舞狮等),节目时长5分钟左右(±2分钟以内)。
六、报名办法
各参赛学校填写《厦门市第四届学校闽南文化艺术表演现场比赛报名表》,于11月15日(周五)前报到市语委办,联系人:缪秋华,联系电话:2102623,18559226179。电子信箱:xmsywb@sina.cn。区属学校由区教育局语委办汇总进行报名。
鼓励民办学校(幼儿园)参加本次比赛活动,请在报名时注明,将视实际报名参赛队伍多少单独设奖项。
近几年获得过厦门市闽南文化艺术特色校的学校应至少参加一个节目表演比赛。今年报名或往年参加过海峡两岸“读册歌”比赛获奖的节目和参加过市级及以上闽南文化艺术表演比赛节目不能再报名参加本次比赛。
七、评奖办法
根据参赛队伍数量按组别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表演奖若干名(奖项比列按10%、20%、30%)。参赛队伍少于5队的组别不单独比赛,将合并到其他组别进行比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队伍(单位),由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给奖状,指导教师同时获得相应等级的指导奖状(每个节目限报指导教师不超过2名)。
附件:厦门市第四届学校闽南文化艺术表演现场比赛报名表
厦门市教育局 厦门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