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条件:
2019年1月1日之后对到湖里区辖区企业正规就业的初次来厦务工人员
社保要求:到辖区企业正规就业满3个月的初次来厦务工人员,方可享受本补助。
辖区企业:指税收归属湖里区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不包括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各类企业,即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不一致的企业,如劳务派遣公司、人才服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咨询、顾问公司等)或在湖里区登记的民办非企业。
初次来厦务工人员:指来厦门之前一年未在我市就业管理信息系统办理就业登记且未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非厦门籍人员。
正规就业:指到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民办非企业)就业,企业为其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且缴交社会保险。
申请时间:2019年12月11日-31日
本补助由用人单位代为申报集中在每年3、6、9、12月的11日至月底的工作时间内受理
时间限制:申请对象自符合申办条件之日(初次来厦务工人员正规就业满3个月之日)起1年内且在受理期内申办,超期不予受理。
本补助采用“按季申请、逾期不补”的补贴方式,除首次可以申请前二个季度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外,其余每次只能申请前一季度的补助且最长不超过3个月。
申请额度:每人每月300元的生活费补助,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申报入口:
符合条件且在申请时仍在该企业正规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由用人企业在受理期内登陆厦门市重点产业人力资源服务平台(网址是:https://app.xmhrss.gov.cn/xmhr)申报,网上初审通过以后,将纸质材料送到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就业中心窗口办理。
申请材料:
①加盖单位公章的《湖里区外来务工人员生活补助申领表》;
②企业需提供近期税务电子缴款凭证,民办非企业首次办理需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