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和四川省相继发布消息,在一定情况下,公众可以不佩戴口罩。
安徽:7种情形下可不用佩戴口罩
为科学精准指导公众做好自我防护,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16日印发《低风险地区社会公众口罩使用指南》,根据分区分级差异化管理有关要求,提出7种情形之下,公众非必须佩戴口罩。
这7种情形具体为:
1.个人独处、开车时;
2.独自在室外空旷且人员稀少地区;
3.安康码均为绿码且居家家庭成员中均无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
4.无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且安康码均为绿码的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时,间隔距离不少于1米,每人占有面积不少于1平方米(特殊行业、岗位除外);
5.均无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且安康码均为绿码的人员开会时,参会人员间隔距离不少于1米,每人占有面积不少于1平方米;
6.空旷地区户外锻炼,且无人员聚集时;
7.年龄极小的婴幼儿不能戴口罩,易引起窒息。
《指南》同时强调,以下13种情形仍然需要佩戴口罩:
1.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
2.前往医疗机构就诊或探望病人;
3.与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病人接触;
4.前往机场、火车站、高铁站等人口密集场所;
5.通风不良或密闭工作场所;
6.医疗机构、机场、高铁站、火车站等场所工作人员;7.从事与疫情相关的疾控、警察、保安等人员;
8.实验室从事病原检测人员;
9.乘坐出租车、公交车、地铁等公共交通;
10.前往通风不良的商场、超市购物,前往银行办理业务;11.前往展览馆、美术馆、图书馆、博物馆、理发店、美容院、宾馆等公共场所;12.服务型行业公共场所提供服务的人员;
13.其他需要佩戴口罩的情形。
四川:12种情形下可不用佩戴口罩
今日(17日)14:30,四川省政府新闻办采取网络发布会的形式举行四川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15场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邀请了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沈骥,四川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祥超,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安全总监吴锐,四川大学华西公共卫生学院教授、成都预防医学会会长、四川省健康管理师协会副会长张建新介绍我省疫情防控工作进展,并回答记者提问。
对于大家感兴趣的问题:什么时候可以取口罩?
张建新表示,有12种情况可以不佩戴口罩。
第一是在田间地头、森林滩涂、牧场草原等农林牧副渔等户外劳动的时候。
第二是在建筑工地、野外勘探、高空作业等户外人员不密集的这种地方劳动的时候,但是有一些特殊行业需要佩戴,那就需要根据情况来确定了。
第三是在自己的单位,包括公司日常工作,如果员工都没有发热、干咳等异常的症状的时候。
第四是人员固定,并且参会人员都没有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
第五是在户外空旷的地方,比如公园、绿道、景区、大街等。
第六是在人员稀少的地方活动,也就是说走路、散步、骑车或者购物等等。
第七是居家并且家庭成员没有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时候。
第八是在室内或者室外进行运动的时候。
第九是在个人独处,比如一个人在办公室、实验室,或者在库房。
第十是独自一个人开车。
第十一是和健康的家人、朋友一起乘坐私家车。
第十二是1岁以内的婴幼儿一般不能戴口罩,这样容易引起窒息。
对于哪些情况下市民需要佩戴口罩?张建新表示,以下9种情况大家需要佩戴口罩:
第一是出现了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
第二是与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病人接触的时候。
第三是在医疗机构就诊或者去探望病人的时候。
第四是在机场、火车站、高铁站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第五是乘坐出租车、公交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
第六是在密闭和人员密集的商场、超市、银行、理发店、美容院等公共场所。
第七是在医疗机构、餐馆、酒店、机场、火车站等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
第八是从事疫情相关的疾控、警察、保安等人员。
第九是出租车、公交车司机、航空公司乘务员等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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