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入厦人员 健康管理的公告
为应对境外新冠肺炎疫情的蔓延,进一步加强境外入厦人员健康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3月18日零时起,对所有14天内有境外(含台港澳)旅居史的入厦人员一律实行14天集中医学观察。 二、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患有基础性疾病等原因不适宜集中医学观察的人员,经提前申请并获得批准,入境后可实行14天居家医学观察。 三、集中医学观察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由观察对象自行承担。 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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