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从2020年4月13日起,有序恢复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含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实习期满考试、恢复驾驶资格考试等)、机动车驾驶证审验、满分学习业务。现将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4月13日起,车管所,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恢复办理机动车驾驶人满分学习考试、机动车驾驶证审验业务。申请人请通过“厦门交警”微信公众号预约办理。
二、4月17日起,车管所,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恢复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业务。申请人请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fj.122.gov.cn)或“交管12123”APP预约办理。
三、申请人请佩戴口罩前往现场办理,并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核查“i厦门”健康码。对于未网络预约的,不予办理有关业务;未佩戴口罩、体温超过37.2℃或者健康码为黄色、红色的,终止办理有关业务。
四、如需咨询,可拨打有关负责单位的电话:
咨询电话
车管所
5789999、5780080
集美交警大队
6067322
海沧交警大队
6882556,6882557
同安交警大队
7137908
翔安交警大队
7763720
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0年4月10日
还有一新规发布
财政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
《关于实施跨省异地缴纳非现场交通违法罚款工作的通知》
自今年5月1日起
非现场交通违法罚款
可在全国范围内跨省异地缴纳
跨省异地缴纳罚款常见问题
1、什么是非现场交通违法?
非现场交通违法一般指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形成的交通违法罚款。闯红灯、超速等行为被摄像头拍摄后被交警取证的违章,和违章停车后被交警“贴条”都属于非现场交通违法。
提示:如车辆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交警现场开具交通违法处罚书,同时需要车主本人签字确认,则属于现场交通违法(如逆行被交警拦住开处罚单),此类罚单须在15日内处理完毕。
2、异地违章如何缴纳罚款?
① 营业网点缴纳:缴款人可持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到处理地所在省的代理银行在全国任意的营业网点缴纳罚款。收取罚款后,代理银行会向缴款人出具缴款凭据。
② 手机银行等方式缴纳:缴款人自行使用计算机、手机、银行自助服务终端等登录缴款界面,录入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确认无误后缴款。
3、营业网点缴纳需本人亲自处理?
不一定!只要符合“跨省异地缴纳非现场交通违法罚款”情形,机动车驾驶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均可前往指定代理银行的全国任意营业网点缴纳罚款。
4、多缴、错缴怎么办?
通知表示,因行政处罚被撤销、变更或者缴款人因疏忽出现多缴款、重复缴款、错误缴款等情形,需要按规定办理退付的,缴款人向处理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按照处理地非税收入退付的有关规定办理。为进一步方便缴款人,退付流程应逐步做到网上申请、网上审核。
END
来源:厦门交警、财政部国库司、河南交通广播、十堰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