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片区内适龄儿童应与父或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适龄儿童及其父或母户口所在地的住房是实际住所)。
2.片区招生对象户口落户的时间截止到2020年8月9日。超过报名期限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家长应自行联系幼儿园就读。
3.入园矛盾突出的片区,各区教育局可以依据片区招生实际,研究制定幼儿园招生实施细则,并提前预告。具体招生办法关注各区教育局的招生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