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商品房落户的适龄幼儿父亲或母亲持有实际居住地的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含50%)。适龄幼儿的父亲和母亲产权比例相加超过50%的,视同符合超过50%要求。若产权是适龄幼儿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且幼儿父(母)产权比例达50%(含50%)以上的,视同符合要求。
例1:如果房产证的产权人是幼儿父亲和母亲,夫妻产权各50%,符合夫妻产权比例相加超过50%要求。
如果房产证的产权人只有幼儿的父亲(100%产权),但父亲的户口没有迁入,未与幼儿同册的(同册的是母亲)。这种情况提供结婚证,可视同符合超过50%要求(夫妻共同财产,产权比例相加有100%)。
例2:如果房产证的产权是幼儿父亲和叔伯(父亲的兄弟)共有,兄弟俩各50%产权,则不符合要求。
例3:房产证的产权是幼儿父亲和爷爷共有,双方各50%产权,可视同符合超过50%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