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幼儿园按照家长填报的志愿顺序依次进行录取。其中,第一志愿录取时,实行“招生片区优先,余额辐射范围补录”的录取规则。
2.8月11日,幼儿园开始进行招生片区“两一致”对象的第一志愿录取。若幼儿园在完成招生片区“两一致”对象的第一志愿录取后,还有剩余学位的,则根据余额辐射范围志愿填报情况进行补录。
3.第一志愿未录取的,将安排第二志愿录取。若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均未被录取的,可在“i厦门”报名平台申请调剂至其他尚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
4.若当前录取阶段报名人数超出学位数的,将采取电脑随机摇号的方式产生录取结果。摇号时间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