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翔安区2020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厦翔教[2020]68号)要求,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市区教育部门文件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该校2020年秋季小学招生通告如下:
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的户籍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
招生对象
该校招收户籍在新店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的符合招生报名条件的年满6周岁(即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儿童。在满足本片区适龄儿童就学需求仍有学位后,剩余学位由区教育局统筹入学。
现场报名事宜
(一)现场报名时间:
2020年7月12日—7月13日,上午9:00—11:00和下午3:30-5:30。
(二)现场报名地点:
翔安区第三实验小学业主办公室(五号楼一楼)
疫情防控期间,请戴好口罩,出示“八闽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身份核验等,方可进校,请予以理解和支持。
(三)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1)有关新店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购房的协议、合同原件与复印件1份。
(2)原户籍下发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1份(复印件复印要求:正面(上)户主页、(下)适龄儿童页;背面(上)爸爸页、(下)妈妈页,并在正面右上角写上父母双方的联系电话。);
(4)预防接种证明原件(现场报名前至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具预防接种证明,如有漏接种的应及时补接种);
(5)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招生办法
(一)本招生片区内的户籍适龄儿童
(1)原则上为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父母一方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房产是实际住所)。
(2)片区招生对象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13日。超过截止日期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特别说明:经请示上级有关部门,新店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交房时间为2020年9月份,2020年9月份翔安区第三实验小学为新开办,采用过渡办法。即适龄儿童监护人提供有关新店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购房的协议、合同原件与复印件1份作为本施教区重要的佐证材料。
(二)有关本校征地拆迁用户适龄儿童入学需求咨询的于7月21日上午9:00—11:00和下午3:30-5:30,带上材料,同以上第三大点的第(三)项的(2)至(5)点及拆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及《翔安区小学片外生就读申请表》。相关名单登记后上报翔安区教育局审核。在满足本片区适龄儿童就学需求仍有学位后,剩余学位由区教育局统筹入学,具体详见学校公示。
(三)政策性照顾对象、集体户的适龄儿童
严格按照《翔安区2020年秋季小学招生意见》实施。
其他事项
本《通告》如有未尽事宜,以翔安区教育局《招生意见》为指导,经请示区教育局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