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湖里区八所小学都发布了
2021年秋季招生预警公告
这八所小学分别是
湖里实验小学
康乐小学
华昌小学
湖里中心小学
金尚小学
火炬学校
天安小学
湖里第二实验小学
(排名不分先后)
为什么提前一年发出招生预警?
八所小学均表示,根据2020年8月对本片区2021年秋季将就读一年级的户籍儿童的摸底,片内户籍适龄儿童呈现高速增长态势,目前已出现爆满现象。
2021年秋季不接收插班生
八所学校表示,2021年秋季不接收插班生,即使是片区“两一致”也没法,具体是:目前学校各年级学位已满,2021年秋季,原则上不再接收插班生。
特别提醒:在外市、外区和民办学校就读的本片内户籍适龄儿童,可以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教务处申请插班,但由于学校没有学位,只受理家长的插班申请,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其他区属公办学校就读。
不接受在本区已经有公办学校就读的户籍适龄儿童的插班申请。
当然,有的学校并不是所有年级都不招收插班生,我们会在下文中特别提示。
具体是这样
简而言之,在满足年龄和片区的前提下,八所学校还有特别的招生条件:
01
湖里实验小学
▲2021年秋季特别招生条件:
(1)适龄儿童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在其户籍所在地的房产是实际住所且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持有片区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含50%)。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落户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20年8月31日前落户并实际入住)。
(2)2018年7月9日后购买房产(以取得产权证的时间认定)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同一套房产内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我校一至六年级就学(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特别提醒:
(1)同时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超过学校的招生学位数时,将严格按照适龄儿童在现户籍地址的落户时间依次排序顺位录取,录满为止,溢出生源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其他区属公办学校就读。
(2)其他片内户籍但不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其他区属公办学校就读。
02
康乐小学
▲2021年秋季特别招生条件:
(1)适龄儿童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在其户籍所在地的房产是实际住所且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持有片区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含50%)。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落户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20年8月31日前落户并实际入住)。
(2)同一套房产(2018年7月9日后购买,以产权证取得的时间认定)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我校一至六年级就学(同一家庭符合计划生育、子女多于一个的除外)。若房产发生交易(含转让、赠与等),只有前业主(房东)在读子女学籍转出我校,该房产的受让方子女入学,才视为符合该条件。
▲特别提醒:
(1)同时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超过学校的招生学位数时,将严格按照适龄儿童在现户籍地址的落户时间依次排序顺位录取,录满为止,溢出生源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其他区属公办学校就读。
(2)其他片内户籍但不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其他区属公办学校就读。
03
华昌小学
▲2021年秋季特别招生条件:
(1)适龄儿童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在其户籍所在地的房产是实际住所且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持有片区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含50%)。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落户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20年8月31日前落户并实际入住).
(2)2019年9月12日后购买房产(以取得产权证的时间认定)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同一套房产内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我校一至六年级就学(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特别提醒:
(1)同时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超过学校的招生学位数时,将严格按照适龄儿童在现户籍地址的落户时间依次排序顺位录取,录满为止,溢出生源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其他区属公办学校就读。
(2)其他片内户籍但不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其他区属公办学校就读。
04
湖里中心小学
▲2021年秋季特别招生条件:
(1)适龄儿童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在其户籍所在地的房产是实际住所且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持有片区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含50%)。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落户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20年8月31日前落户并实际入住)。
(2)2019年9月12日后购买房产(以取得产权证的时间认定)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同一套房产内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我校一至六年级就学(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特别提醒:
(1)同时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超过学校的招生学位数时,将严格按照适龄儿童在现户籍地址的落户时间依次排序顺位录取,录满为止,溢出生源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其他区属公办学校就读。
(2)其他片内户籍但不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其他区属公办学校就读。
05
金尚小学
▲2021年秋季特别招生条件:
(1)适龄儿童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在其户籍所在地的房产是实际住所且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持有片区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含50%)。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落户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20年8月31日前落户并实际入住)。
(2)2019年9月12日后购买房产(以取得产权证的时间认定)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同一套房产内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我校一至六年级就学(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特别提醒:
(1)同时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超过学校的招生学位数时,将严格按照适龄儿童在现户籍地址的落户时间依次排序顺位录取,录满为止,溢出生源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其他区属公办学校就读。
(2)其他片内户籍但不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其他区属公办学校就读。
▲插班生:
本校一年级(2020级)、二年级(2019级)、三年级(2018级),2021年秋季,不再接收上述年级的插班生。
(1)上述年级中在外市、外区和民办学校就读的本片内户籍适龄儿童,可以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教务处申请插班,但由于学校没有学位,只受理家长的插班申请,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其他区属公办学校就读。
(2)上述年级不接受在本区已经有公办学校就读的户籍适龄儿童的插班申请。
(3)其他年级学位数也非常紧张,不再接受在本区已经有公办学校就读的集体户和空挂户适龄儿童的插班申请。
06
火炬学校
▲2021年秋季特别招生条件:
(1)适龄儿童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在其户籍所在地的房产是实际住所且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持有片区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含50%)。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落户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20年8月31日前落户并实际入住)。
(2)2019年5月25日后购买房产(以取得产权证的时间认定)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同一套房产内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我校一至六年级就学(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特别提醒:
(1)同时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超过学校的招生学位数时,将严格按照适龄儿童在现户籍地址的落户时间依次排序顺位录取,录满为止,溢出生源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其他区属公办学校就读。
(2)其他片内户籍但不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其他区属公办学校就读。
插班生:
凡已在我校就读的学生,户籍转入我校招生片区后申请转为片内生必须符合“两一致”及“六年一学位”的要求。办理截止时间为每年区教育局公布的新一年级落户的截止时间。但我校一年级(2020级)、二年级(2019级)片内生学位已满,2021年秋季,不再接收上述年级的片外生转片内。其他年级的按落户时间办理片外转片内的申请,相应年级的学位满额后不再受理。
07
天安小学
▲2021年秋季特别招生条件:
(1)适龄儿童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在其户籍所在地的房产是实际住所且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持有片区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含50%)。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落户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20年8月31日前落户并实际入住)。
(2)2019年5月22日后购买房产(以取得产权证的时间认定)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同一套房产内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我校一至六年级就学(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特别提醒:
(1)同时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超过学校的招生学位数时,将严格按照适龄儿童在现户籍地址的落户时间依次排序顺位录取,录满为止,溢出生源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其他区属公办学校就读。
(2)其他片内户籍但不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其他区属公办学校就读。
▲插班生:
本校一年级(2020级)、二年级(2019级)、三年级(2018级)、四年级(2017级)学位已满,2021年秋季,不再接收上述年级的插班生。
(1)上述年级中在外市、外区和民办学校就读的本片内户籍适龄儿童,可以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教务处申请插班,但由于学校没有学位,只受理家长的插班申请,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其他区属公办学校就读。
(2)上述年级不接受在本区已经有公办学校就读的户籍适龄儿童的插班申请。
(3)其他年级学位数也非常紧张,不再接受在本区已经有公办学校就读的集体户和空挂户适龄儿童的插班申请。
08
湖里第二实验小学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下列顺序顺位录取符合条件的招生对象:
(1)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在其户籍所在地的房产是实际住所且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持有片区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含50%)。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落户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20年8月31日前落户并实际入住)。
(2)符合条件①但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在片区落户未满一年。
(3)“祖孙三代”同册的适龄儿童,即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辖区房产的产权达六年及以上,适龄儿童的父亲和母亲确实岛内无房产,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同册且在辖区房产地址落户达六年及以上,并在该房产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特别提醒:
(1)符合同等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超过学校的招生学位数时,将严格按照适龄儿童在现户籍地址的落户时间依次排序顺位录取,落户时间相同的则按房产登记时间(以产权证取得时间认定)依次排序录取,录满为止,溢出生源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其他区属公办学校就读。
(2)其他本片内户籍但不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如集体户、空挂户等)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其他区属公办学校就读。
(3)2020年8月31日后购买房产(以取得产权证的时间认定)且符合招生条件的,同一套房产内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我校一至六年级就学(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