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一致”指: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住房是实际住所)。
实际住所的判断条件之一是父母拥有房子产权,如果是无房户,一般会要求到市政务中心开具无房证明。超过报名截止日期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由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
例如:2019年片区内招生对象所落户口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8日。超过截止日期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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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必须符合“两一致”,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持有片区住宅房屋产权(父亲或母亲所占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下同)满一年的,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落户和实际居住均一年以上(前一年8月31日前入住),新建住宅商品房新落户并入住的除外。
(2)适龄儿童的父亲和母亲确无房产,父亲(母亲)租住片区房屋的,所租住的房屋应为家庭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落户和实际居住均一年以上,并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手续。
(3)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购买的片区住宅房产(持有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票据)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的,且在片区外没有其他产权房,该住处为其唯一居住地,实际拥有并与其适龄儿童在片区房产落户和居住均一年以上。
(4)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住宅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户口同册,落户和实际居住均一年以上的,可视为片区招生对象。
上述前三种情况还要同时满足同一套住宅房产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在片区的小学一至六年级就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集体户不属于“两一致”!挂靠户也不属于“两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