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从2021年起从10分调整为5分,加分对象调整为全省19个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等少数民族考生。
其中:
2021年至2023年,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可面向所有高校投档时使用;
2024年至2025年,少数民族考生加分仅面向省属高校投档时使用。
2026年起取消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