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
(一)填写《香港和澳门学生就读申请表》一式一份 (学校存档),由家长直接向学校申请;
(二)学生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港澳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学生家长在厦购置房产的还应提供房产证明;
(四)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母)《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五)学生父亲(母亲)身份证明(如《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六)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其父母均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本市户籍的,应提供父亲(母亲)在厦务工、居住和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证明,即劳动合同(劳动协议)、在厦居住人口信息查询表和社会保险缴交证明;
(七)学生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八)办理流程:1.准备所需的材料→2.按规定时间到学校申请就学→3.由学校统一上报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批。
备注:《香港和澳门学生就读申请表》可在市教育局→网上办事→办事通知一栏下载;或厦门思明教育网→招生考试→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二、台湾适龄儿童
(一)填写《台湾学生就读申请表》一式两份,交市台办签署意见并盖章,市台办和学校各存档一份;
(二)学生家长在厦购房置业或工作的证明材料;
(三)学生本人及父母的身份证明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四)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亲(母亲)《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五)学生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办理流程:1.准备所需的材料→2.市台办→3.市教育局→4.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5.按规定时间到学校申请。
备注:《台湾学生就读申请表》可在市教育局→网上办事→ 表格及常用文件一栏下载;或厦门思明教育网→招生考试→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三、华侨适龄儿童
(一)填写《华侨学生就读申请表》一式一份(学校存档);
(二)适龄儿童家长在厦购房置业或工作的证明材料;
(三)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开具的《华侨身份证明》;
(四)学生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或护照;
(五)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亲(母亲)《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六)学生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七)办理流程:1.准备所需的材料→2.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3.市教育局→4.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5.按规定时间到学校申请。
备注:《华侨学生就读申请表》可在市教育局→网上办事→表格及常用文件一栏下载;或厦门思明教育网→招生考试→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四、外籍适龄儿童
(一)填写《福建省学校招收国际学生入(转)学申请表》一式一份(学校存档),由家长直接向居住地片区学校申请;
(二)学生本人有效护照和签证页;
(三)学生父(母)有效身份证件;
(四)学生父(母)在厦投资置业或工作证明;
(五)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母)《临时住宿登记表》;
(六)学生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七)办理流程:1.家长准备所需的材料→2.家长按规定时间到居住地片区学校申请→3.学校上报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4.区招办函询市外办→5.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确定接收学校。
备注:《福建省学校招收国际学生入(转)学申请表》可在市教育局→网上办事→表格及常用文件一栏下载;或厦门思明教育网→招生考试→表格下载栏目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