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区招生对象是这样界定:
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住房是实际住所)。
片区招生对象落户的截止日期为 2020年7月13日。超过截止日期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解读:学校会先接收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对于“寄户”、 “挂户”等人户分离(含集体户)情况的适龄儿童,思明区去年已经预告,将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公办校就读。
简而言之,“寄户”、 “挂户”等人户分离(含集体户)情况的适龄儿童,到户口所在片区小学报名,然后由区教育局统筹。至于统筹办法,从目前已经公布的其他区看,集体户统筹办法,一般是以孩子落户年限来排序,具体以思明区教育局公布为准。
因政府拆迁建设造成的户口与住所分离的招生对象,经确认后由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在片区学校就学。若当年与政府签订的拆迁协议有涉及就学条款的,则按拆迁协议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