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
为贯彻落实《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要求,创建一批示范性学校,引领其他学校提升劳动教育水平,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遴选一批厦门市中小学劳动教育示范学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管理规范。把劳动实践教育作为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有机组成部分,对全校学生的劳动实践教育有顶层设计,对各年级学生的劳动实践教育有系统规划。
(二)工作有序。把劳动实践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特色项目有教育教学方案,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绩效评估机制,有相关方面的政策支持。
(三)保障有力。确保开展劳动实践教育的时间,师资、经费、场地、设备等落实到位,加强对劳动实践教育教师的培训,不断提高劳动教育教学质量;因地因校制宜,加强劳动实践教育场地或实践基地建设。
(四)特色示范。能够利用所在地自然人文环境和历史传统等资源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在全面推进课程教学实践化、校内劳动常态化、家庭劳动经常化、社会实践多样化的基础上,至少在以下5类12个方面之一开展劳动教育,并且有先行基础、有特色亮点、有影响示范。
1.强化课程实施中的劳动实践教育
(1)劳动和技术课程以及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有效实施、有特色(劳动和技术课程包括义务教育的劳动与技术、信息技术课程和高中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2)学科教学的强化实践应用有特色(所有学科教学都能强化知识的实际应用,探索跨学科学习活动,创新实验室建设等);
(3)劳动实践选修课程建设有特色(义务教育劳动实践类拓展课程有特色,普通高中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有特色)。
2.开展多种形式的校内劳动
(4)学校日常运行中渗透劳动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有特色;
(5)校内种养殖有特色(校园内开展农作物和花草树木种植、动物养殖等);
(6)校内实践活动有特色(校园内开展手工制作、木工制作、电器维修、班务整理、室内装饰、勤工俭学等)。
3.开展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
(7)推进学生家务劳动经常化有效运行机制有特色(家校互动培养学生良好劳动习惯等)。
4.拓宽校外劳动实践途径
(8)校外劳动实践系统化、制度化有特色(校外学工学农、商业和服务业实习等);
(9)社会服务活动多样化有特色(开展公益活动、志愿服务、勤工俭学等);
(10)研学旅行有特色;
(11)校外职业体验活动有特色。
5.其他劳动实践
(12)其他劳动实践教育有创新、可推广、有特色。
二、名额安排
共计划遴选50所中小学校(含中职),其中:思明区9所,湖里区7所,集美区7所,海沧区5所,同安区7所,翔安区5所,市直属学校10所。
各区教育局在遴选时,要通盘考虑,尽量兼顾每一个方面都有示范性的学校,并在上述5类12个方面中分别选择其中一个方面最具特色的学校进行择优推荐。各区推荐的学校在12个方面的示范内容原则上不重复。
三、推荐认定程序
(一)学校申报。申报学校要认真对照《指导纲要》要求和上述遴选条件开展自查和创建工作,并填写《厦门市中小学劳动教育示范学校申报表》(附件1),按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申报。
(二)区教育局推荐。各区教育局根据申报资料,综合考量年级段、劳动实践教育内容及在本区域的示范推广价值等进行遴选推荐,填写《厦门市中小学劳动教育示范学校汇总表(各区)》(附件2),连同学校申报表等材料(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于2020年12月2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德育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直接报送申报表)。联系人:苏志,电话:2667795,邮箱:xmdeyu@163.com。
(三)评审认定。市教育局组织评审认定,并予以公布。
四、工作要求
加强劳动教育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工作。各区教育局、各校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发动、申报、遴选、推荐等工作,积极选树典型、发挥示范作用,以点带面,不断提升我市中小学劳动教育水平。
附件:1.厦门市中小学劳动教育示范学校申报表
2.厦门市中小学劳动教育示范学校汇总表(各区)
厦门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