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学生在校期间,各科学业水平考试只报考1次。各科目考试均安排在相应课程结束后进行,不得提前组织学生参加考试。省级统考科目安排在每年6月中下旬,具体考试时间、时长和科目顺序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由市招办或学校组织的考试科目,安排在4~5月份进行,由市教育局统筹确定考试时间和科目顺序。
各科目分年级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年级 |
科目 |
时间 |
组织 |
八年级 |
生物实验操作、信息技术 |
4~5月 |
市招办 |
地理、生物 |
6月中下旬 |
省考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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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级 |
英语口语 |
4~5月 |
市招办 |
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 |
4~5月 |
市招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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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美术 |
4~5月 |
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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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 |
6月中下旬 |
省考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