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厦门市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为做好我校应届初中毕业学生保送到本校高中学习的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学籍在我校且初中三年均在我校实际就读,符合2021年厦门市普通高中招生资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招生类别
厦门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现突出的学生。
三、招生人数
45名
四、报名条件
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5个维度达到良及以上,且初三年在区、市统一适应性考试综合成绩优秀者可提出申请
五、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颜东升
副组长:陈同斌 石进德 林旋 林跃文
成 员:邱世良 王芬芬 陈碧芬 陈国财 骆毅 黄志煌 陈亮 张丽萍 刘亚明 杨爱琴 高进加 周振伟及初三班主任
监督组:林东风
六、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2日—5月10日。
2.报名地点:厦门市杏南中学教务科(集美区杏南路32号),联系人:刘馨,联系电话0592-6211499。
3.报名需提交材料
(1)报名表;
(2)厦门市杏南中学2021年保送生申请表一式二份;
(3)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综合成长记录袋;
(6)半身一寸照片一张。
七、录取办法
1.根据考生综合成长纪录、获奖情况、学业成绩等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厦门市中招领导小组批复。
2.录取名单。初中三年综合素质评定总评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者,按学业成绩总分由高到低录取(若学业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有获得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各级各类奖项按照等级优先录取或按照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其中:综合素质评定总评以初中三年的综合素质评定为准,综合素质评价以初中三年5个维度全部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其中初一、初二、初三综合评定比例为2:3:5。
学业成绩以初三第一学期市统考成绩和初三年第二学期5月份市统考成绩按4:6合计为学业成绩总分。最终录取工作安排在中考结束后进行,预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成绩作为初中毕业的依据。
八、工作程序
1.召开应届初中毕业班全体师生会和家长会,向学生、老师和家长宣讲保送方案。
2.确定推荐保送学生的范围:以学生自愿为原则择优推荐,根据综合评定的成绩达良好以上(含良好),学业成绩总分位居年段前列。
3.由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厦门市杏南中学保送生。
4.在推荐范围内的学生及其家长填写保送厦门市杏南中学高中部的审批表,尊重推荐学生和家长的意愿。
5.报送生名单在校内张榜和校园网公示三天,接受学生、家长和教师的监督。
6.保送生预录取名单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后报送厦门市中招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九、招生时间安排
1.2021年3月22日前,把本校保送生方案报送区教育局,经区教育局同意后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2.学校保送生的方案市教育局经审核后,于2021年4月23日前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3.报名时间:2021年4月22日—5 月10日。
4.资格审核:2021年5月11日—5 月14日。
5.公示预录取对象名单:保送生的预录取名单经报市中招领导小组审核后,于 5月18日前在校网站公示三个工作日。
6.保送生的拟录取名单于5月24日前汇总报市招办。
十、相关网站网址
1.厦门市教育局:http://edu.xm.gov.cn/
2.厦门市杏南中学:http://xnzx.xmjmedu.com
咨询电话:0592-6211499 监督电话:0592-6220790
厦门市杏南中学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