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01
提出今年义务教育招生要立足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户籍制度改革、租赁住房改革试点等新特点。
02
学位供给紧张的区域要及时发布预警提示,妥善做好分流工作,严防产生新的大班额和大校额
03
再提“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稳妥推进多校划片招生改革试点”。
04
继续严格实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政策。
05
首次提出,严格按规定限定体育或艺术专门学校、外国语学校特殊类型招生测试范围,严格按相关政策认定教育优待照顾对象,营造公平的入学和升学环境。
解读:这主要针对义务教育取消特长生后出现的各种名目的招生。
06
任何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拒收或劝退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
关于控辍保学巩固提升工作
01
首次提出,小学和初中要密切配合,跟踪“小升初”毕业学生去向,特别是随迁外出学生的升学去向和真实就读情况,发现未被初中录取、学籍未及时接转的要及时跟进查明原因,发现辍学的要做好劝返工作并按规定及时报告,确保毕业生百分百升入初中。
解读:这可能是针对日前发生的未成年人欺凌案而制定。
02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按规定报当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送子女入学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要加大行政和司法劝返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关于学籍管理和监控
01
各地各校要严格按规定加强中小学学籍管理,规范办理学籍建立、转学、休学、升学等程序,及时准确更新学籍系统数据,确保“人籍一致,籍随人走”。
02
对个别申请“无身份证件建籍”的学生,应严格审核把关,认真查验相关佐证材料,并督促其尽快办理户籍身份证件。
03
对转学、升学学生学籍接转出现异常的,要及时查明原因,按程序规范处理。
04
严厉查处社会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05
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只能招收区域内合法居留的外籍人员的随行子女(外国籍)。
关于特殊群体学生平等接收教育
01
进一步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更好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持续提高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比例。
02
对随迁子女和户籍学生实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平等对待,促进随迁子女与本地学生融合成长。
03
按规定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
04
对回户籍地参加升学考试的随迁子女,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户籍地妥善做好考生考试报名服务工作,保障随迁子女能在户籍地顺利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
05
按规定落实好烈士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对象的教育优待照顾政策。
关于普高招生
01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招生有关工作部署,普通高中要按照属地原则确定招生区域,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应在本区内招生;市属公办普通高中应在所在区或若干城区内招生,具体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确定。
02
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应与当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实行同步招生;生源不足的,可由市教育局在辖区内适当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
03
区域内普通高中学位不足或初中生源不足的地方,可由市教育局依据申请统筹合理安排跨区域招生计划。此前经批准实行跨区域招生的省属、市属普通高中,具备条件的2021年开始按规定区域招生;暂不具备条件的应逐年减少跨区域招生指标,并积极开展跨区域招生指标主要分配到薄弱初中改革试点,力争到2024年按规定区域招生。承担国家特殊人才培养任务的普通高中和国家规定的优抚对象,按原批准的办法招生。
解读:从这看,福州一中面向全省的招生,是否得黄?
04
严格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按不低于招生总计划的50%比例定向分配至各初中学校的做法,确保农村初中和薄弱初中都有一定比例学生录取到优质普通高中,并适当扩大录取比例。
解读:这就是厦门的定向生制度。
关于监督
对存在违规招生行为、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公民办学校,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责令改正等处罚。其中——
对公办学校,还应依规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责任;
对民办学校,可依法依规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对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地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切实营造规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教育生态。
省教育厅还发布
福建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
1.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
2.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混合编班,或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
3.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
4.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
5.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
6.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7.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8.严禁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以及招收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
9.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以及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10.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