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
市住房保障中心定于6月11日下午
办理2020年第三批保障性租赁房(单列)
选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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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可于6月9日上班时间到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地址: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3楼)领取《选房手册》及《选房通知书》,现房看房时间为6月10日9:00-17:00。
经2021年4月2日公示无异议并已确认保障性租赁房单列分配资格的1户申请家庭符合选房条件,具体选房时间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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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办理委托选房的申请家庭,应在6月11日12:00前向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房、未按规定签订《选房确认书》或选房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申请资格,其批次申请人顺序号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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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
■ 哪些申请家庭可以单列分配?
根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按规定程序提交申请且符合相应批次申请条件的申请家庭,可以予以单列分配:
(一)居住在危房的;
(二)居住在已退的侨房、信托代管房等落实政策住房的;
(三)居住在已确定拆迁范围内的住房且不符合安置条件的。
提醒
■ 2020年第三批保障性租赁房非单列申请家庭的选房安排将尽快通知,请关注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网及市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如有相关疑问,请致电968383服务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