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我市企事业单位
积极开展
留学人员引才引智活动
我市企业或
经费自给、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
邀请留学人员来厦交流对接
可申请补贴
每人最高2000元!
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
活动形式
活动可以
论坛讲座
项目路演
创新创业环境考察
等形式开展
受邀条件
◆ 留学获得国(境)外博士学位。
◆ 获得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❶ 在国(境)外著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❷ 拥有较好产业化开发前景的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的人员;
❸ 携带符合我市重点发展产业领域高新技术项目,拟来厦创业或项目合作的人员。
资助标准
按每邀请一位留学人员最高不超过2000元标准,补贴举办单位实际支出交通、食宿、会场租金等费用。
申报办法
申报
全程网办。活动完成30天内,申请单位登录人社局官网(http://hrss.xm.gov.cn/)—单位办事—人事人才—留学人才业务-交流活动资助申报。
审核
每年3月、6月、9月、12月下旬集中审核一次。
核定
审核通过后确定资助名单及金额,资金拨付至申请单位。
申请材料
❶ 《厦门市留学人员交流活动资助申请表》;
❷ 受邀留学人员国(境)外最高学位证书、签到表、活动照片;
❸ 活动经费决算表及相关支出票据。
如果遇到问题
可以拨打电话
5051722
进行咨询
需要注意的是
◆同一单位每年获交流活动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与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举办创新创业大赛补助、会展业境外会议补助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资助。
◆交流活动资助不重复资助邀请同一留学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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