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指南>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日前,省教育厅印发《福建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指南》。
适用范围
该《指南》适用于面向中小学生(含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实施校外培训的机构;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实施培训服务的机构,参照执行。
鉴别依据
鉴别主要从培训目的、培训内容、培训方式、评价方式等维度进行综合考量,如符合以下特征,即判定为学科类培训项目。
培训目的:以学科知识与技能培训为导向,主要为提升学科学习成绩服务。
培训内容:主要涉及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学习内容。
培训方式:重在进行学科知识讲解、听说读写算等学科能力训练,以预习、授课和巩固练习等为主要过程,以教师(包括虚拟者、人工智能等)讲授示范、互动等为主要形式。
结果评价:对学生的评价侧重甄别与选拔,以学习成绩、考试结果等作为主要评价依据。
鉴别工作坚持统一标准、分级推进的原则。各设区市应抓紧时间研制鉴别工作方案,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后实施,标准与大多数地市不一致的要及时修正,确保全省标准统一。各县(市、区)应在设区市方案下发后,进一步研制细化的本地区工作方案,并报设区市备案后实施,确保全市标准一致。
培训机构应落实自主管理责任,对开展的培训项目类别进行自我研判、自评自查,自觉按照“学科类”或者“非学科类”的相关管理要求,规范开展培训活动,不得出现名不符实的情况,不得隐形变异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活动。
坚决防止个别机构“钻空子”“打擦边球”,以“非学科”之名行“学科”之实。对于弄虚作假骗取“非学科”鉴定结果以及在获取“非学科”鉴定结果后违规开展学科培训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撤销其鉴定认定,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列入当年度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通报处置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