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台校外培训机构项目分类指南
昨天,省教厅对外公布《福建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指南》。
用大白话说,就是鉴别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
为什么要鉴别?
根据“双减”(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规定,对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规定很多
一,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
所谓“非营利性”,即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这意味着,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利润或将极大程度上被限制。
二,《双减》第14条明确,义务教育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
……
换句话说,义务教育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待遇”完全不同,所以,分清楚什么是学科类,什么是非学科类的,很关键。这也是省教育厅此次出台《指南》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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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看省教育厅的《指南》——
《指南》要求各地还要制定更加详细的方案。
那么,诸如幼小衔接班算不算学科类培训?从目前看,一些游走边缘地带的培训,要等待各地细则,不过,国家文件也有初步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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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各地在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双减”工作的同时,还要统筹做好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和普通高中学生的校外培训治理工作,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的管理,参照本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以下是福建省《指南》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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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指南>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日前,省教育厅印发《福建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指南》。
适用范围
该《指南》适用于面向中小学生(含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实施校外培训的机构;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实施培训服务的机构,参照执行。
鉴别依据
鉴别主要从培训目的、培训内容、培训方式、评价方式等维度进行综合考量,如符合以下特征,即判定为学科类培训项目。
培训目的:以学科知识与技能培训为导向,主要为提升学科学习成绩服务。
培训内容:主要涉及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学习内容。
培训方式:重在进行学科知识讲解、听说读写算等学科能力训练,以预习、授课和巩固练习等为主要过程,以教师(包括虚拟者、人工智能等)讲授示范、互动等为主要形式。
结果评价:对学生的评价侧重甄别与选拔,以学习成绩、考试结果等作为主要评价依据。
鉴别工作坚持统一标准、分级推进的原则。各设区市应抓紧时间研制鉴别工作方案,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后实施,标准与大多数地市不一致的要及时修正,确保全省标准统一。各县(市、区)应在设区市方案下发后,进一步研制细化的本地区工作方案,并报设区市备案后实施,确保全市标准一致。
培训机构应落实自主管理责任,对开展的培训项目类别进行自我研判、自评自查,自觉按照“学科类”或者“非学科类”的相关管理要求,规范开展培训活动,不得出现名不符实的情况,不得隐形变异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活动。
坚决防止个别机构“钻空子”“打擦边球”,以“非学科”之名行“学科”之实。对于弄虚作假骗取“非学科”鉴定结果以及在获取“非学科”鉴定结果后违规开展学科培训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撤销其鉴定认定,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列入当年度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通报处置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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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机构定价了?
昨天,有社交媒体介绍说,厦门市发改委、厦门市教育局发布《关于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社交媒体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指出:
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
收费标准
10人(含)以下班型50元/课时/人次;
10-35人(含)班型40元/课时/人次;
35人以上班型为30元/课时/人次
上述收费标准为政府指导价,上浮不得超过10%,下浮不限;
线下每课时为45分钟,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
高中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是真的吗?
招考君发现:官方网站已经看不到这份征求意见稿。但是,应该也不是空穴来风,具体等待官方发布确切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