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将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通知》(闽教发〔2021〕53号)等文件通知精神,经举办者申请,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厦门市海沧区首开优学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等5家校外培训机构依法注销,具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