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评估办法与标准(修订)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不断提升乡村学校办学水平的通知》要求,在学校自评、县级核查推荐、市级评估申报的基础上,经省教育厅委托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组织专家审核和实地抽查,并公示无异议,确认福州市仓山区第二中心小学等489所学校为我省“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名单如下——
2021年全省
“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