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学生家长:
2022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该法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不仅需尽家庭教育之责,还需正确地尽责,依法带娃,依循正确的教育规律带娃。为了保障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给孩子更多的自主成长空间,我们在此温馨提醒:不盲目参加培训,不为焦虑买单,将“成长权”还给孩子。如确需培训,请务必知晓以下三点重大变化:
● 自2022年1月1日起,湖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均已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如无法出示教育部门审批发放的办学许可证以及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均为非法学科类培训机构,请不要缴费!
● 自2022年1月1日起,厦门市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培训收费标准收取费用,高中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参照执行。培训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政府制定的收费标准,不得在培训费外收取任何(包括培训资料)其他费用,如超过政府指导价收费或者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价的,请不要缴费!
● 我市正在开发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平台。在预收费监管平台投入使用前,请家长务必谨慎报名和缴费。特别是不要把钱转到个人账户去。
所有校外培训机构都应该做到:一是使用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二是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等信息要在显著位置公示;三是必须通过银行监管账户收取培训费;四是必须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票据;五是不能一次性收取超过三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六是学科类培训的教师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非学科类培训的教师须具备相应的职业(专业)能力证明;七是培训材料须经过审核。
特别提醒:全国疫情形势仍然严峻,请参加校外培训的学生务必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个人防护。
面对新的变革和挑战,家庭教育需要尽快回归育人本位,家庭教育必须与学校协同确立孩子的教育价值观,我们在此呼吁:请学生家长要减少“短视化”“功利性”的学习目标,把重心放在长远的立德树人上,不要让孩子的减负成为您的焦虑。同时邀请您一同参与社会监督,一起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湖里区教育局投诉举报电话:5722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