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讲讲
春季插班转学
关于春季转学
一
春季转学,只有思明区教育局和海沧区教育局发布公告,其中,海沧区教育局的转学登记已经在1月23日结束,我们也介绍过,就不说了。
二
思明区区属学校的转学今天起启动,对象是:
1.思明区户籍学生,目前在外区或外市就学,下学期需申请转入思明区户籍地就学;
2.思明区户籍学生,目前在思明区民办校就学,下学期需申请转入户籍地公办小学就学;
3.已在思明区公办小学就读,但因家庭实际居住地发生改变,监护人及学生已将户口迁至申请转入的小学片区,且监护人已取得户口所在地相应房屋产权(产权占比超50%);
思明区区属学校转学登记时间是:2022年1月24日至30日,在手机中登入“
i厦门”微信公众号(ixm0592)进行思明区属公办小学转学网上信息登记。具体办理方法请看我们之前的推送→快讯!思明区发布春季公办学校转学通告
# 其他区呢?
不同于秋季,大部分区没有在春季发布转学公告,这是因为很多区只接受房户两一致的转学。所以,如果符合条件的转学生,可以咨询房户对应的小学。
也就是说,如果是
集体户口,在不少区的城区,春季都无法办理转学。
关于学位
思明区
思明区教育局日前在发布转学公告时,同时公布:区属公办小学部分年级学位已爆满,无法接收转学生(详见下表)。
用大白话说,如果在这些小学划片范围内的片内生源,即使是有房,如果转入年级学位爆满,也无法转入。
但是,这不是说这些孩子就无法转学,思明区教育局说,这些学校和年级对应的房户两一致申请转入以下学校相应年级且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将由区教育局统筹至思明区属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小学就读。
思明区教育局还说,尚有学位可接收转学生的学校相应年级,若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数超过该年级空余学位数,学校将以学生落户该校片区时长为序顺位接收。对顺位后仍无法接收的学生,将由区教育局统筹至思明区属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小学就读。
以下是2022年春季学期思明区爆满年级
↓↓↓
湖里区
按照惯例,湖里区教育局是提前一年预警秋季学期学位爆满学校和年级。
去年8月底,湖里区11所小学发布2022年秋季小一招生和
插班生预警,还“顺便”预警了2023年招生。当然,在今后几个月,生源还会发生变化。
这11所小学分别是:
备注:新办的梧桐实验学校实行多校划片,因此和湖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附小校区一起发布。
为什么2021年秋季就发布2022年的预警?
11所学校均表示,这是根据2021年8月对本片区2022年秋季将就读一年级的户籍儿童的摸底,片内户籍适龄儿童呈现高速增长态势,目前已出现爆满现象。
预警公告说了啥?
简而言之,湖里区各校去年秋季发布的预警公告意思是,符合片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超过学校的招生学位数时,将严格按照适龄儿童在现户籍地址的落户时间依次排序顺位录取,录满为止。
如果生源溢出,其他片内户籍但不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将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区属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公告不仅预警了2022年秋季小一入学,这些学校还预警了2022年秋季
插班生,即2022年秋季,学校哪些年级无法接收片内房户两一致的
插班生。
9所学校(湖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附小校区和厦门市梧桐实验学校“多校划片”)顺便也预警了2023年秋季入学,指出:
据摸底,2023年秋季湖里区户籍适龄儿童激增,达到近年来的峰值,目前本校2023年将要入学的片内生源已经严重溢出。
多校指出,2023年秋季,除符合“两一致”外,预计至少在本片内落户并实际居住满两年(2021年8月31日前落户并实际入住)才符合本校招生条件。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超过学校的招生学位数时,也将严格按照适龄儿童在现户籍地址的落户时间依次排序顺位录取,录满为止,溢出生源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区属其他公办学校就读。具体以2023年的招生预警公告为准。
也就是说,根据去年秋季摸底,2023年,湖里区至少有9所热门学校需要落户片区并居住两年。
来看湖里区11所学校的招生预警
↓↓↓
#1
厦门市湖里实验小学(实小校区)
2022年秋季招生预警公告
(图片来源学校公众号)
一年级户籍儿童招生
1.招生条件
(1)年满六周岁(即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片内户籍适龄儿童。
(2)适龄儿童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除符合“两一致”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在其户籍所在地的房产是实际住所且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持有片区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含50%),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落户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21年8月31日前落户并实际入住)。
②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岛内确无房产,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同册且在片区落户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21年8月31日前落户并实际入住)。
(3)2018年7月9日后购买房产(以取得产权证的时间认定)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同一套房产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我校就学(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2.排序规则
(1)同时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超过学校的招生学位数时,将严格按照适龄儿童在现户籍地址的落户时间依次排序顺位录取,录满为止。
(2)符合上述招生条件但未被实小录取的溢出生源可参加“多校划片”抽签,在厦门市湖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附小校区和厦门市梧桐实验学校两所学校中进行随机派位。
(3)其他片内户籍但不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区属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插班生转学条件参照上述一年级招生条件,排序规则按照当年
插班生转学公告为准。
本校一至六年级学位已满,2022年秋季,一至六年级不再接收
插班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区属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2
湖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附小校区
&厦门市梧桐实验学校
2022年秋季“多校划片”招生预警公告
厦门市梧桐实验学校(图片来源学校公众号)
一年级户籍儿童招生
参加“多校划片”随机派位的招生条件:
1.年满六周岁(即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片内户籍适龄儿童。
2.适龄儿童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除符合“两一致”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在其户籍所在地的房产是实际住所且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持有片区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含50%),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落户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21年8月31日前落户并实际入住)。
(2)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房产的产权,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岛内确无房产,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同册且在片区落户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21年8月31日前落户并实际入住)。
湖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附小校区三年级(2019级)、四年级(2018级)学位已满,2022年秋季上述年级不再接收
插班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区属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厦门市梧桐实验学校目前只开办了起始年级,暂不接收
插班生。
#3
厦门市湖里第二实验小学
2022年秋季招生预警公告
(图片来源学校公众号)
一年级户籍儿童招生
1.招生条件
(1)年满六周岁(即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片内户籍适龄儿童。
(2)适龄儿童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除符合“两一致”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在其户籍所在地的房产是实际住所且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持有片区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含50%),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落户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21年8月31日前落户并实际入住)。
②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岛内确无房产,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同册且在片区落户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21年8月31日前落户并实际入住)。
(3)2020年8月31日后购买房产(以取得产权证的时间认定)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同一套房产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我校就学(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2.排序规则
(1)同时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超过学校的招生学位数时,将严格按照适龄儿童在现户籍地址的落户时间依次排序顺位录取,录满为止,溢出生源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区属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2)其他片内户籍但不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区属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插班生转学条件参照上述一年级招生条件,排序规则按照当年
插班生转学公告为准。
本校四年级(2018级)、五年级(2017级)学位已满,2022年秋季,不再接收上述年级的
插班生,将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区属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其余年级学位比较紧张,溢出的
插班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区属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4
厦门市康乐小学
2022年秋季招生预警公告
(图片来源学校公众号)
一年级户籍儿童招生
1.招生条件
(1)年满六周岁(即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片内户籍适龄儿童。
(2)适龄儿童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除符合“两一致”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在其户籍所在地的房产是实际住所且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持有片区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含50%),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落户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21年8月31日前落户并实际入住)。
②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岛内确无房产,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同册且在片区落户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21年8月31日前落户并实际入住)。
(3)2018年7月9日后购买房产(以取得产权证的时间认定)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同一套房产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我校就学(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2.排序规则
(1)同时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超过学校的招生学位数时,将严格按照适龄儿童在现户籍地址的落户时间依次排序顺位录取,录满为止,溢出生源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区属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2)其他片内户籍但不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区属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插班生转学条件参照上述一年级招生条件,排序规则按照当年
插班生转学公告为准。
本校一至六年级学位已满,2022年秋季,一至六年级不再接收
插班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区属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5
厦门市华昌小学
2022年秋季招生预警公告
一年级户籍儿童招生
1.招生条件
(1)年满六周岁(即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片内户籍适龄儿童。
(2)适龄儿童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除符合“两一致”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在其户籍所在地的房产是实际住所且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持有片区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含50%),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落户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21年8月31日前落户并实际入住)。
②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岛内确无房产,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于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同册且在片区落户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21年8月31日前落户并实际入住)。
(3)2019年9月12日后购买房产(以取得产权证的时间认定)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同一套房产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我校就学(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2.排序规则
(1)同时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超过学校的招生学位数时,将严格按照适龄儿童在现户籍地址的落户时间依次排序顺位录取,录满为止,溢出生源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区属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2)其他片内户籍但不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区属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插班生转学条件参照上述一年级招生条件,排序规则按照当年
插班生转学公告为准。
本校一至六年级学位已满,2022年秋季,不再接收
插班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区属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6
厦门市湖里中心小学
2022年秋季招生预警公告
(图片来源学校公众号)
一年级户籍儿童招生
1.招生条件
(1)年满六周岁(即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片内户籍适龄儿童。
(2)适龄儿童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除符合“两一致”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在其户籍所在地的房产是实际住所且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持有片区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含50%),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落户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21年8月31日前落户并实际入住)。
②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岛内确无房产,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同册且在片区落户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21年8月31日前落户并实际入住)。
(3)2019年9月12日后购买房产(以取得产权证的时间认定)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同一套房产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我校就学(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2.排序规则
(1)同时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超过学校的招生学位数时,将严格按照适龄儿童在现户籍地址的落户时间依次排序顺位录取,录满为止,溢出生源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区属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2)其他片内户籍但不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区属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插班生转学条件参照上述一年级招生条件,排序规则按照当年
插班生转学公告为准。
本校一至六年级学位已满,2022年秋季,不再接收
插班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区属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7
厦门市天安小学
2022年秋季招生预警公告
(图片来源学校公众号)
一年级户籍儿童招生
1. 招生条件
(1)年满六周岁(即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片内户籍适龄儿童。
(2)适龄儿童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除符合“两一致”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在其户籍所在地的房产是实际住所且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持有片区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含50%),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落户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21年8月31日前落户并实际入住)。
②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岛内确无房产,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同册且在片区落户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21年8月31日前落户并实际入住)。
(3)2019年5月22日后购买房产(以取得产权证的时间认定)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同一套房产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我校就学(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2.排序规则
(1)同时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超过学校的招生学位数时,将严格按照适龄儿童在现户籍地址的落户时间依次排序顺位录取,录满为止,溢出生源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区属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2)其他片内户籍但不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区属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插班生转学条件参照上述一年级招生条件,排序规则按照当年
插班生转学公告为准。
本校一至六年级学位已满,2022年秋季,一至六年级不再接收
插班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区属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8
厦门市金尚小学
2022年秋季招生预警公告
(图片来源学校公众号)
一年级户籍儿童招生
1.招生条件
(1)年满六周岁(即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片内户籍适龄儿童。
(2)适龄儿童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除符合“两一致”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在其户籍所在地的房产是实际住所且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持有片区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含50%),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落户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21年8月31日前落户并实际入住)。
②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岛内确无房产,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同册且在片区落户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21年8月31日前落户并实际入住)。
(3)2019年5月22日后购买房产(以取得产权证的时间认定)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同一套房产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我校就学(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2.排序规则
(1)同时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超过学校的招生学位数时,将严格按照适龄儿童在现户籍地址的落户时间依次排序顺位录取,录满为止,溢出生源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区属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2)其他片内户籍但不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区属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插班生转学条件参照上述一年级招生条件,排序规则按照当年
插班生转学公告为准。
本校一年级(2021级)、二年级(2020级)、三年级(2019级)、四年级(2018级)、六年级(2016级)学位已满,2022年秋季,上述年级不再接收
插班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区属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9
厦门市江头第三小学
2022年秋季招生预警公告
(图片来源学校公众号)
一年级户籍儿童招生
1. 招生条件
(1)年满六周岁(即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片内户籍适龄儿童。
(2)适龄儿童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除符合“两一致”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在其户籍所在地的房产是实际住所且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持有片区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含50%),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落户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21年8月31日前落户并实际入住)。
②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岛内确无房产,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同册且在片区落户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21年8月31日前落户并实际入住)。
(3)2021年8月31日后购买房产(以取得产权证的时间认定)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同一套房产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我校就学(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2. 排序规则
(1)同时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超过学校的招生学位数时,将严格按照适龄儿童在现户籍地址的落户时间依次排序顺位录取,录满为止,溢出生源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区属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2)其他片内户籍但不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区属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插班生转学条件参照上述一年级招生条件,排序规则按照当年
插班生转学公告为准。
本校四年级(2018级)、五年级(2017级)学位已满,2022年秋季,上述年级不再接收
插班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区属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10
厦门市火炬学校
2022年秋季小学片内生招生预警公告
(图片由学校提供)
一年级户籍儿童招生
1.招生条件
(1)年满六周岁(即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片内户籍适龄儿童。
(2)适龄儿童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除符合“两一致”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在其户籍所在地的房产是实际住所且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持有片区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含50%),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落户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21年8月31日前落户并实际入住)。
②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岛内确无房产,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同册且在片区落户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21年8月31日前落户并实际入住)。
(3)2019年5月25日后购买房产(以取得产权证的时间认定)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同一套房产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我校就学(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2.排序规则
(1)同时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超过学校的招生学位数时,将严格按照适龄儿童在现户籍地址的落户时间依次排序顺位录取,录满为止,溢出生源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区属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2)其他片内户籍但不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区属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转片生招生
凡已在我校就读的学生,户籍转入我校招生片区后申请转为片内生必须符合“两一致”及“六年一学位”的要求。办理截止时间为每年区教育局公布的新一年级落户的截止时间。但我校一年级(2021级)、二年级(2020级)、三年级(2019级)片内生学位已满。2022年秋季,不再接收上述年级的片外生转片内。其他年级的按落户时间办理片外转片内的申请,相应年级的学位满额后不再受理。
其他区呢?
其他区没有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