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省教育厅获悉,在专家组评估基础上,经审核并公示,决定立项福州四中等15所学校为福建省第二批示范建设高中,建设周期为2022年至2025年。
福建省第二批示范性建设普通高中名单
(15所)
福州:福州四中、福州二中、连江一中
厦门:厦大附属科技中学、厦门实验中学
漳州:漳州一中、漳浦一中
泉州:南安国光中学
三明:大田一中
莆田:莆田华侨中学
南平:武夷山一中
龙岩:永定一中
宁德:宁德一中、福鼎一中
平潭:平潭一中
遴选培育第二批示范建设高中是我省“十四五”期间推进普通高中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对带动县域高中发展提升具有重要意义。省教育厅要求,第二批示范建设高中应认真修改完善示范建设方案,经市、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于2022年3月31日前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备案。省教育厅将实行示范建设跟踪评估和指导,对建设进度缓慢、问题突出的取消其建设学校资格,确保示范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取得预期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