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阶段,由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或自行联系。
小学阶段,适龄儿童符合“两一致”的,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簿记载的住址与实际住所一致),可申请就读户籍所在片区公办学校。“热点学校”招生对象还需满足学校招生条件,学校学位严重不足的,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协调至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初中阶段,思明区、湖里区初一招生,以学生就读的小学划定片区,采用电脑派位方式,在划定片区内,派位到对应中学,派位结果不得更改。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初一招生,由所在区教育局根据实际,以学生就读的小学或学生户籍所在地为依据划定片区,派位到对应中学。初中转学按照市教育局当年秋季转学通知执行。
普通高中阶段,按照“同级互转”原则,接受转入学校测试,通过后办理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