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因身体状况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的学生,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申请休学。
因病申请休学者还须出具区级以上的医院证明、病历及医疗收费发票等。经班主任同意、学校审核并报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休学。学生因病休学,疾病情况必须记入学籍卡片,并由学校在学生报考高一级学校时,如实填写体检表中“既往病史”栏目。
学生休学期一般为一学年。休学期满,在学期初注册时到学校办理复学手续(因病休学须持县级以上医院康复证明)。学生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可申请延长一年,其中高中生最多只能休学两年。学生在休学期间,仍保留学籍,但不得转学。毕业年级下学期原则上不办理休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