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海沧区
社考生高招档案发放的通知
7月20日起正常上班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3:00-5:00),已经通过高职院校分类招生(春招)及普通高考方式被录取的海沧区社考生(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上可以查询到自己的录取信息的),本人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仅限高考考生)、录取通知书到海沧区招考中心领取自己的高招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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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说明:
1
领取地点
手机地图上搜索“海沧区教育局”(滨湖大厦7楼3716办公室)。本处只发放社考生档案。区内其他报名点的考生档案由毕业高中发放。
2
考生本人携带上述材料前来领取。如考生在外地的,需委托他人代领的,请书面委托书指定代领人领取。领取人凭本人身份证、考生身份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前来领取。
3
非通过上述两种方式录取的考生(比如出国、成人高考等其他方式),高招档案不用领,由区招考中心保管。高招档案仅用于高职院校分类招生及高考录取方式,不用于其他升学途径。
4
档案为密封状态,考生到录取高校报到时需交给高校。非高校档案接收人员,不得拆封(考生及家长务必注意,档案不得拆封)。
5
档案妥善保管,仅此一份。丢失后可能无法补齐。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