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级新生
01
招生对象
1. 非厦门市户籍,未参加翔安区积分派位,因父(母)在本施教片区内经商或因居住地转移造成家庭生活基础改变的适龄儿童;
2. 厦门户籍,未被其他学校录取,因居住地转移在本施教区的适龄儿童。
02
线上登记审核时间及方式
登记时间截止8月3日,线上审核。
03
报名提交材料
1.扫码登记(截止8月3日)
2.户籍证明:指适龄儿童与父(母)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簿。(户口簿原件需核查,复印件要求:户主与学生同一面,学生父亲、母亲同一面,双面复印为一张)。
3.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需核查)。
4.提供相应生活基础证明材料(暂住证、务工合同/购房合同/单位变化证明等)。
5.社保缴交证明。
注:请将复印件按以上顺序叠放(确定录取后将组织缴交材料)。原件单独放置,经工作人员现场核对无误后,原件当即交还给家长。
04
录取顺序
当报名人数超出空余学位时,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根据实际居住情况,录取时按监护人其中1人在厦缴交社保时间较长一方为序,若社保缴交时长一样,再按在厦居住时间长短为序。
本《通告》如有未尽事宜,以《翔安区2024年秋季小学招生意见》为指导,经请示区教育局同意后再解释说明。招生咨询电话:7163363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教基〔2016〕44号)精神和翔安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中小学转学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作安排,现就我校2024年秋季二至六年级
插班生公告如下:
01
招生对象
二至六年级转学生,学校还有少量的学位(三年级学位已满)
02
转学登记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8月5日
下午:3:00-4:30
2.地点:萃英小学四号楼二楼
03
现场报名提交材料
1.扫码登记(扫码自取)
2.户籍证明:指适龄儿童与父(母)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簿。(户口簿原件需核查,复印件要求:户主与学生同一面,学生父亲、母亲同一面,双面复印为一张)。
3.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需核查)。
4.提供相应生活基础证明材料(暂住证、务工合同/购房合同/单位变化证明等)。
5.社保缴交证明(半年内)。
6.素质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注:请将复印件按以上顺序叠放。原件单独放置,经工作人员现场核对无误后,原件当即交还给家长。
04
录取办法
1.网上登记只招收翔安区户籍的学生(不含已在翔安区公办学校就读的
集体户学生)。
2.“两一致”的片区转学对象录取办法:当“两一致”的片区转学对象预约登记数超过学校剩余学位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落入申请片区日期排序录取,落户日期相同的,按父(母)亲购买的片区房屋的备案时间排序录取。当片区学校无剩余学位时,原就读学校在翔安区外的转学对象由翔安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已在翔安区学校就读的转学对象不再进行统筹安排。
3.其他对象申请办法。购房未落户、父母工作调动、
集体户等未符合本区户籍“两一致”对象因居住地址发生变化需要转学的,由家长线下向申请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区内学校之间原则上不互相转学,确需转学的,应取得双方学校书面同意后,申请就读学校方可发起办理转学手续。
05
注意事项
1.未尽事宜,以《2024年秋季翔安区小学转学入学工作的通知》为指导,经请示翔安区教育局同意后再解释说明。有转学需求的家长请留意“翔安教育”微信公众的“翔安区2024年秋季转学公告”。
2.材料真实有效。家长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将视其放弃在我校就近入学资格。
4.除户籍迁移及政策性照顾外,学生转学必须经现就读学校书面同意。后续如被我校录取,出现原学校不同意转学的必须回原学校就读的情况,由家长自行负责。
5.报名登记不代表转学成功,请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厦门市翔安区萃英小学。保持电话畅通,便于及时接收学校通知。
6.学校咨询电话:0592-7163363((致电时间8:20-12:00;14:30-17:00)。
学校不会以任何名义要求家长缴交任何费用,请大家注意,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