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下发的《关于印发银发教学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介绍银发教师待遇问题。
教学服务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按幼儿园9000元/月.人、中小学 10000元/月.人的标准予以包干补助(小学幼儿园每学年按 10 个月,中学按 11 个月计算) ,不足部分由学校从公用经费列支,主要开支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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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学校按月向银发教师发放劳务费,小学幼儿园每学年不超过10个月;中学每学年不超过11个月。
具体劳务费(税后)发放参考标准是:
中级职称按 8000元/月.人;
高级职称按 10000元/月.人;
特级教师、省教学名师及正高级教师按 12000元/月.人。
但是,并不是说每人一定能拿到这么多。服务学校可根据具体服务方式、时长、内容、质量等情况,在上述标准下差异发放劳务费。学校应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可提取劳务费的一定比例用于考核称职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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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学校应按不低于300元/人.年的标准为银发教师购买意外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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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发教师因教学工作需要,由服务学校安排发生的办公、交通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可参照在职教师有关经费开支标准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