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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老师你好,孩子上小学参加派位网上报名我已经报好了,申请参加派位是以我老公的名义去申请的,我老公的信息审核全部都通过,我的暂住信息审核不符合,请问这样的条件我是否可以得到附加分十分?如果得不到,因为我跟我老公一起住在古城西路已有三年多了,我的户口于今年三月份从宁德迁到同安,如果我去霞溪居委会开居住证明是否可以得到附加分?
佘峥回复
附加分原本就要开居住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