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里区2016年秋季本区户籍适龄儿童
小学一年级现场报名的公告
各位家长:
按照厦门市教育局统一的要求,湖里区户籍一年级适龄儿童将于7月31日-8月1日进行现场报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现场报名的适用对象
1.具有湖里区户籍的年满6周岁(即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
2.以下五类政策性照顾对象:
(1)在湖里区居住的港、澳、台、外籍人员子女;
(2)厦门市、区表彰的“见义勇为”者的子女;
(3)符合条件的厦门市或湖里区重点引进人才的子女及湖里区“550”高层次引进人才的子女;
(4)驻厦部队(含武警)现役军人的子女;
(5)厦门市政府、湖里区政府认定或表彰的人才子女。
二、现场报名的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
7月31日-8月1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
1.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到户口所在地片区学校报名(即《入学通知书》上指定的学校);
2.五类政策性照顾对象到购置房产所在地或暂住地片区学校报名。
三、现场报名所需要的材料
1.本区户籍适龄儿童
(1)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2)户籍证明,指适龄儿童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
(3)住房及居住情况证明(产权证或无房证明及居住证明);
(4)预防接种证等其他证明材料。
2. 五类政策性照顾对象
(1)户籍证明,适龄儿童与父(母)亲同一户籍的户口簿;
(2)住房及居住情况证明(产权证或居住证明);
(3)预防接种证等其他证明材料;
(4)《2016年湖里区政策性照顾对象就学申请表》(现场领取填写);
(5)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具体证明材料要求见附件。
四、现场报名的注意事项
1.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的户口在6月17日后才迁入湖里区的,可以于2016年7月27日—7月29日登陆“i厦门惠民平台”进行补预约登记。
特别提醒:预约登记前,家长必须在“i厦门惠民平台”进行实名注册。
2.现场报名时,请家长携带孩子前往并照看好自己的孩子。
2016年湖里区政策性照顾对象证明材料一览表
序号 |
照顾对象适龄子女 |
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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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湖里区居住的港、澳、台、外籍儿童。 |
在湖里区居住的港、澳适龄儿童。 |
1.填写《香港和澳门学生就读申请表》一式两份,由家长直接向学校申请; 2.适龄儿童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港澳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母)《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在厦购置房产的还应提供房产证明; 4.父亲(母亲)身份证明(如《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其父母均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本市户籍的,应提供父亲(母亲)在厦务工、暂住和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证明,即在厦暂住人口信息查询表或房产证明和社会保险缴交证明。 |
在湖里区居住的台湾适龄儿童。 |
1.填写《台湾学生就读申请表》一式两份,交市台办确认并盖章; 2.适龄儿童家长在厦购房置业或工作的证明材料; 3.学生本人及父母的身份证明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母)《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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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湖里区居住的外籍适龄儿童。 |
1.填写《华侨和外籍学生就读申请表》一式两份; 2.适龄儿童家长在厦购房置业或工作的证明材料; 3.市外侨办开具的介绍信及复印件; 4.学生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或护照; 5.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母)《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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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受厦门市、区表彰的“见义勇为”者的适龄子女。 |
1.市政府或区政府出台的表彰文件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2.受表彰者及适龄子女在湖里区居住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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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厦门市湖里区“550”高层次引进人才的适龄子女。 |
1.“550”高层次引进人才审批表; 2.“550”人才及适龄子女在湖里区居住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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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驻厦部队(含武警)现役军人的适龄子女。 |
1.现役军人提供军官证(士官证)、武警提供警官证; 2.军人的结婚证等法定的亲子关系证明材料; 3.配偶及子女在湖里区居住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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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厦门市政府、湖里区政府认定或表彰的人才子女 |
1.市政府或区政府颁发的证书或文件; 2.申请人及其适龄子女在湖里区居住的证明材料。 |
注:所有政策性照顾对象都需提供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