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外区户籍适龄儿童,想在海沧区入学,仍要参加海沧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也同样于4月14日-4月28日在“i 厦门惠民平台”(网址:www.ixm.gov.cn)进行网络报名。
其中暂住信息和计生状况证明特别规定如下:
• 暂住:本市户籍人员在海沧区暂住不用办理暂住证,因此,须提供实际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出具的电子居住证明,请于2017年5月26日前到暂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暂住分计算规则结合随迁子女父(母)户口迁入本市户籍的时间,落户之后的时间视同暂住时间,若落户之前在厦门办理了暂住证,可继续累计暂住分。
•计生:随迁子女的出生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请监护人到暂住地社区咨询登记计生信息,于2017年5月26日前登记完成,届时报名系统将调取该随迁子女出生的计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