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证明是什么?
出生证明,即《出生医学证明》,可证明婴儿出生时间、地点、姓名、性别、孕周、体重、身高、出生证号等信息。
出生证明的用处主要有:
❶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❷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❸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❹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
❺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❻为其他必须以出生证为有效期限的事项提供依据。
出生证明遗失怎么补办?
各地办理出生证明的方法不同。
一般有三个步骤:
第一, 登报申明;
第二, 向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补发申请;
第三, 带着补发申请表到卫生行政部门或指定单位予以补发。
我们结合思明区妇幼保健院介绍的方法来进一步说明如何补办出生证明:
1、要到孩子出生所在市办理,例如思明区妇幼保健院的办理对象:1996年1月1日以后在厦门市助产机构内出生;
2、《遗失补发申请表》由接生医院填写并盖章;
3、父母户籍所在地任意一方地级(设区)市政府报刊刊登《遗失声明》,持有效的厦门《居住证》,也可在厦门市级登报,请注意,这里指的是在厦门出生的非厦门户籍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