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参加湖里区积分入学的随迁子女,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随迁子女应年满六周岁,即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二)随迁子女父(母)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居住地住址在湖里区的福建省居住证。
(三)随迁子女父(母)报名前在湖里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即2018年11月1日-2019年4月30日必须在湖里区居住(不可间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