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主申请方和副申请方怎么选择?
答:4月份网上报名时,若登记了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信息,系统会把父母双方分别按主、副申请方计算积分(即父亲为主母亲为副和母亲为主父亲为副)。家长可以在积分确认时自行选择一方(通常为得分较高的)为主申请方进行积分确认,无需在报名时就决定和选择由谁作为主申请方计算积分。计分办法如下:
1.以父亲做为主申请方:总得分(满分120分)=主申请方得分(满分110分)+副申请方得分(满分10分)。即:
主申请方得分(满分110分)=父亲在厦门的有效社保缴交记录得分(满分48分)+父亲在厦门的居住记录得分(满分24分)+父亲居住地与社会保险缴交地均在集美区的记录得分(满分9分)+购房得分(24分)+随迁子女出生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得分(5分)
副申请方得分(满分10分)=母亲在厦门有效的社会保险记录得分。
2.以母亲做为主申请方:总得分(满分120分)=主申请方得分(满分110分)+副申请方得分(满分10分)。即:
主申请方得分(满分110分)=母亲在厦门的有效社保缴交记录得分(满分48分)+母亲在厦门的居住记录得分(满分24分)+母亲居住地与社会保险缴交地均在集美区的记录得分(满分9分)+购房得分(24分)+随迁子女出生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得分(5分)
副申请方得分(满分10分)=父亲在厦门有效的社会保险记录得分。
若4月份网上报名时只登记了一个监护人的信息,则该随迁子女就没有副申请方,无法计算副申请方的积分。
12.夫妻两个都在厦门居住和缴交社保,怎么计算副申请方的分?
答:副申请方在报名前(4月26日前)必须持有有效的在厦门居住的居住证,才能将副申请方在厦门缴交的社保月份进行累计算分,副申请方的社保累计满一年积2分,满分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