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沧购买了房子,住在买的房子里没再继续办居住证,怎么办? 在海沧购置成套居住条件的商品住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且其父(母)所占房屋产权的比例超过50%(不含50%)的,若因办理居住证年限不足而达不到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可凭其本人(或配偶)在海沧购买房屋登记备案的时间与其办理居住证的时间合并计算在厦居住时间。计算务工社保分、稳定居住分时不以此方法计算得分。 所购商品住房的产权登记用途应为“住宅”,登记为“商用”或“商住”不按此方法计算。已在海沧区购房,但至今未办理居住证的,请于4月30日前尽快至派出所办理。
在海沧购置成套居住条件的商品住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且其父(母)所占房屋产权的比例超过50%(不含50%)的,若因办理居住证年限不足而达不到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可凭其本人(或配偶)在海沧购买房屋登记备案的时间与其办理居住证的时间合并计算在厦居住时间。计算务工社保分、稳定居住分时不以此方法计算得分。
所购商品住房的产权登记用途应为“住宅”,登记为“商用”或“商住”不按此方法计算。已在海沧区购房,但至今未办理居住证的,请于4月30日前尽快至派出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