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在翔安区申请入学的基本条件是:
1. 年满6周岁(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出生)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 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居住地住址在翔安区的福建省居住证。
3. 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报名(4月17日)前在翔安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即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必须在翔安区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