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秋季集美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通告
2019年秋季集美区户籍适龄儿童就读小学一年级网上信息登记工作将于5月30日开始,现将主要工作通告如下:
一、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工作时间安排
1.网上信息登记(含集体户)。
2019年5月30日至6月3日、7月7日-8日,登记网址:www.ixm.gov.cn或i厦门微信公众号。
2019年6月3日-7月8日期间户籍新迁入集美区的适龄儿童可于2019年7月7日-8日进行网上信息补登记。
2.便民服务。2019年6月2日,各公办小学为无上网条件的家长提供网上信息登记便民服务。
3.办理入学手续。2019年7月29日,家长须根据审核结果,持《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及相应审核结果短信通知,携适龄儿童到接收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二、本区户籍片区内招生对象的界定
本区户籍片区招生对象必须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住房是实际住所)。
集美小学、曾营小学、实验小学集美分校、康城小学、杏东小学、厦门外国语集美分校、集美第二小学等7所学校的招生对象除应符合“两一致”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持有片区房屋产权(父母一人或共同在集美区购置拥有50%以上产权的成套居住条件的商品住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下同)的,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18年8月31日前入住),新入住的新建商品房除外。
②适龄儿童的父亲和母亲确无房产,父亲(母亲)租住片区房屋的,所租住的房屋应为家庭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手续(上述租住房屋仅指租住单位的直管公房)。
③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购买的片区房产(持有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票据)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的,且在片区外没有其他产权房,该住处为其唯一居住地,实际拥有并与其适龄儿童在片区房产居住一年以上。
④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户口同册,并实际居住1年以上的,可视为片区招生对象。